轉自:工業傷亡權益會
就著職安局早前完成之過勞問題研究,本會在今天舉辦了過勞死研討會,並邀請了懷疑過勞死工人的家屬曾媽媽分享兒子的故事;職工盟統籌幹事王宇來、城巴工會理事長許漢傑、巴士車長阿Ken、碼頭工友阿陳分享香港向行業面對工時長的狀況;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主任陳家偉、台灣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(網上連線) 概述各地經驗;腦神經內科專科醫生韓方光、精神科醫生陳仲謀分享醫學角度如何看工作過勞與死亡的關係,以下為嘉賓發言擷錄。

本會總幹事及懷疑過勞死工人家屬發言
職場每年發生過百宗非因意外死亡,當中有不少於死前一段時間曾不斷超時工作,有機會是屬於「過勞死」。工權會多年來希望推動將「過勞死」納入為可獲補償的職業病,讓因長工時、高工作負荷猝死僱員的家屬得到補償。勞工處過去一直說未能確立工作過勞與猝死的關係,不宜修例,唯亦在2017年委託職安局進行研究。歷時接近4年,這份報告終於面世,唯只讓人感到失望和氣憤。
本會總幹事蕭倩文在會上簡述職安局之研究結果:報告研究了200宗工作期間心腦血管病死亡的個案,認為當中有116宗只牽涉個人因素(例如個人心腦血管病史、年老、體重過重、有長期吸煙習慣);65宗同時出現與工作有關和非工作有關的風險因素,得出結論「沒有任何個案只涉及與工作有關的風險因素」。
研究又聚焦了其中44宗被歸類為長工時的個案,指出當中有39宗個案本身已有心腦血管的病史,而且大部份均有過重、長期吸煙等個人健康問題。勞工處援引研究後亦總結道:「結果顯示個案的心腦血管病的發展是由多種風險因素引起,沒有單一因素是造成這些工作間心腦血管病死亡個案的唯一原因」,並指今後會努力推廣相關的健康文化,沒有談論任何關於立法的問題,大有為此議題蓋棺定論的意味,過勞死立法又再變得更遙遙無期。
蕭倩文在會上回應研究結果,指出政府要求這些死亡個案完全沒有其他風險因素、只涉及工作關係,根本並不現實。本港打工仔工作壓力大,亦普遍有血壓高等毛病,如要按官方的標準,全港或沒有一名打工仔可達門檻。
事實上,報告內容也不否認工作因素與個人因素共同促成僱員的死亡。既然如此,為何不是在此基礎上作醫學研究,考察其個人病史、身體狀況、工作時數、工作狀況等,研究這些死亡個案中工作因素是否佔重要比重?
參考外國經驗和專家意見,即使工人本身已有相當程度的疾史或不健康的生活習慣,也有機會是因過度的工作負荷導致其病況加劇惡化,甚至誘發其病發死亡,故如工作因素在當中佔重要比重,則視為過勞致死,獲得賠償。唯現時政府卻完全不考慮這一點,只硬生生地一刀切推說道這些工人本身就不健康,根本是對過勞死的工人和其家屬毫無尊重和承擔。
蕭倩文擔心勞工處會將這份研究用作擋箭牌,恐怕以後再有人提出立法的訴求,勞工處就推說已經完成相關的調查,不欲再與民間社會討論。事實上,這次研討會原有邀請勞福局派員
出席,但官員只簡短回覆了該報告的內容,拒絕出席。
出席研討會的家屬曾媽媽,其子在2020年10月入職一間麵包鋪做麵包師傅,2021年2月4日在工作期間暈倒猝死,當時手上還拿着一枝茄汁樽,焗爐內尚有一盤麵包等待出爐。他的正常上班時間原為5點,但由於工作太多,他需要更早開工,故會在凌晨3時起床,3時半出門,4時半回到公司開工,然後從早到晚不斷工作,更因為不想超時工作而自行縮短午餐時間,只草草於15分鐘內完成午飯。正常的下班時間原為3點,他卻因未能完成工作而經常要做至6時至7時,加班時間更沒有人工。
換句話說,曾先生經常需要每天工作13-14小時,他還要自行找到替工才能放假,故他在該處工作期間有一半時間沒有放假,亦試過連續工作十多天。除此之外,工作環境酷熱、無抽風系統,也加劇了他的負荷。曾的一個舊同事只在該處工作了一個月,就抵受不住離職,亦勸告過曾不要再做下去。曾先生告訴過母親從來沒有如此辛苦工作過,原打算過年後辭職,可惜在離職前他已過身。(曾先生過勞時間表詳見文末)
曾先生的死亡證上列出的死亡原因為「高血壓和糖尿病的併發症」,他於前兩年曾被診斷患有高血壓和糖尿病,原仍在公立醫院專科隊伍中輪侯,但其間一直有吃藥,病況穩定。現時,如曾媽媽欲繼續就此個案申索,只能嘗試透過申請法援進入司法程序,唯即使獲批也需要進行漫長訴訟,面對龐大壓力。
如果我們有一套承認「過勞死」為職業病的制度,就能由勞工處再廣徵醫學意見、討論案件、調查工作場所狀況,調動更多的資源去審視工作負荷有否導致工人的病情惡化、甚至誘發病發死亡,才能給予家屬一個合理的交代。
職工盟幹事及各行業工人發言
職工盟統籌幹事王宇來分享了幾個行業的過勞狀況,如飲食業就因經營成本高,經常做足早午晚市,員工工作十幾小時很常見,中間落場時間也只能鋪張紙皮休息;又例如建造業其實也有此問題,在三跑地盤的工人經常需要四五點就起床趕船,又因地盤遠離民居而會「開夜」,工人通常要夜晚十一二點才能回家。唯因為有養家、供樓的壓力,工人只能不停地做下去。
城巴工會理事長許漢傑分享行業的「賣血」慘況,以往爭取運輸署改指引減工時,也覺得運輸署是在偏幫資方,要直到多年前發生嚴重意外,導致廿幾人死亡,官方才意覺到巴士司機過長工時造成的危害。他亦指,爭取減工時之外更要爭取加底薪,因為司機們其實是因為底薪不夠才要不斷加班。
巴士車長阿Ken說,以往揸巴士需要輪更,身體難以適應,更會造成慢性疲勞症候群,休息時間只想留在家中,失去了社交。
碼頭工人阿陳亦說,他這行業會有些做起重機的工友需要一連工作12小時,常在機上邊食邊做,見過有同事在機上暈倒,要消防車升高雲梯救人;同事有時可在工作時間內歇一歇睡一下,但整個人根本處於神經繃緊狀態,無法放鬆。
王宇來最後總結道,政府可以為工人做的還有很多,例如調配資源至職業病診所,追蹤過勞工人的職場狀況,及從政策層面介入工時過高的狀況。市民大眾亦要有思想上的轉變,重視工作和生活的平衡。
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發言
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主任陳家偉發言指,職安局整個報告的做法就如同特意去為了說工作因素不重要,以此卸責。事實上,按照外國的經驗,研究結果通常會說是過勞引致心腦血管病疾發,但一些個人因素也會在其中有影響;但香港官方的說法卻是個人因素很大程度導致心腦血管病病發,過勞在其中也有一些影響,他批評這根本是主次調轉。
台灣工傷協會發言
台灣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,他們最初是由政府主動參考日本,立法補償過勞死。後來出現的個案,很多死亡都是與工作有關,但因為政府的法例定義未能涵括,令工人家屬無法得到補償。
法例最初針對的過勞問題是工作時間,在他們與遺屬極力爭取之下,堵加了工作難度、壓力的定義。他們每次見到新問題就會組織受害者再爭取,讓法例更完善,例如要求過勞引致精神疾病、過勞導致自殺也能獲賠。
腦神經內科及精神科醫生發言
腦神經內科專科醫生韓方光醫生指出,中風是香港第三、四位大殺手,近年心臟病和腦血管病都有上升趨勢。在引發中風、心臟病的高危因素中,壓力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,另外還有做運動和健康飲食,而事實上,未必人人都有條件做到運動和健康飲食。工作長的打工仔未必會有足夠時間做運動,如果吃飯時間短促,打工仔就只能吃不健康的快餐。
韓醫生引述世界衛生組織的文獻報告,裡面提供了足夠的證據,表明長時間工作的人(每周工時等於或多於55小時)比工作時間較標準的人(每周工時35-40小時),較高風險患上缺血性心臟病和中風。
精神科專科醫生、香港精神健康促進會主席、香港精神健康議會召集人陳仲謀醫生,指出工作的好或壞不應只憑運氣決定,而是應在社會上訂立制度、形成文化,例如是標準工時,避免長時間或高壓工作對身體造成傷害。
他表示長時間的工作、壓力可能影響睡眠質素,謂「如果我們的睡眠時間不足,或者質素不符理想,便不會發動有效的自然修復機制,久而久之身體日月消磨,最初會是小病叢生(免疫力降低、面色蒼白、脾氣暴躁),到病入膏肓時,就悔之已晚了。」
結語
本港職場每年發生逾百宗非因意外死亡,近年更有上升趨勢,當中約有七八成是屬於心腦血管疾病致死。我們無從得知當中有幾多宗是因過勞致死,唯如勞工處繼續這般不作為,更多的個案只會被掩埋,家屬終其一生都得不到一個合理交代,無法釋懷。在此,我們呼籲勞工處拿出誠懇的態度,正視訴求,進行有建設性的研究,繼續與民間社會就過勞死立法對話。
麵包師曾先生過勞時間表